一、初试
初试成绩由笔试成绩、综合素质成绩和特长成绩三部分组成。
1.笔试成绩:分语文、数学、英语三科,主要考察学生的理解、分析、计算、判断等能力。内容为非专业一般性题目;时间150分钟;每科100分,共计300分。
笔试时间:2012年4月2日上午9:30----12:00。
2.综合素质成绩:
⑴凡是在《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》或在考生推介材料中没有不良记录的考生综合素质成绩为10分,有不良记录的考生综合素质成绩记0分。
⑵校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团员加10分,区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团员记20分。市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团员免试直接进入复试。
3.特长成绩:
所有特长成绩只记加分最高一项,不累计加分。
⑴艺术、体育特长生由特长生测试小组组织现场测试,成绩分A、B、C三等。A等成绩免试直接进入复试;B等成绩记20分;C等成绩记10分,两项测试只能参加一项。
⑵考生取得外语、计算机等级证书记10-40分。
⑶考生取得本专业及相近专业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,经专业系认定后,免试直接进入复试。
⑷建筑装饰工程技术、计算机多媒体技术(动漫)专业考生取得北京市艺术类统考成绩合格证明,专科证明记20分,本科证明记30分。
⑸退役士兵免初试直接进入复试。
二、复试
1.复试资格
⑴符合条件直接进入复试者;首钢工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考试的方法和要求
⑵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:1.5的比例,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进入复试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一志愿考生,二志愿考生要高于一志愿20分进入复试。
⑶进入复试的考生城市和农村户籍的考生各占50%,如一方考生人数不足,由另一方考生补齐,以完成计划为准。
⑷初试成绩不计入复试。
2.复试方法
⑴复试按专业要求进行,时间每人不少于60分钟。重点考察学生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基本素质(如理解能力、动手能力、表达能力、行为举止等)和专业潜质,满分为300分。
⑵考生可以携带能说明考生本人表现、特长和技能的先进、科技、体育、文艺和美术等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(必须是初中毕业后所获得的各类证书),交复试老师作为评分参考。
⑶特长加分:本专业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加10分,文体特长A等加10分。北京市艺术类统考成绩合格,建筑装饰工程技术、计算机多媒体技术(动漫)专业加10分。
3.复试时间2012年4月8日上午8:30分开始。
被选拔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及复试的具体时间、地点,请考生4月6--7日前在我院网站上查询。